灯塔一村西侧C1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拟选址于灯塔一村西侧,拟选用地面积为14592.47平方米(详见附图)。根据《城乡规划法》、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相关规定,现将拟选址红线范围进行公告。公告期限为十天(自12月18日至12月28日),如有异议,持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(法人)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(或法人身份证明)于公告期内可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,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,依法行使陈述、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;逾期不申报的,视为放弃上述权利。公告期满无异议,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联系地址: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(北苑路192号),联系电话:2668222。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,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、地址、邮编。
特此公告。
附:
来源: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0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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